伊斯兰教相关名词解释——信仰、制度、礼仪之一

来源:《吉林省伊斯兰教概览》     时间:2016-11-01 16:46:16     【字体:
 

        口唤:伊斯兰教用语。阿拉伯语的音译,原为“同意”、“允许”的意思。各地区对其有不同的解释:1、指先知穆罕默德对伊斯兰教徒的指示;2、中国通用汉语的穆斯林常用以表示相互信任和对某些事的同意;3、中国伊斯兰教教门及其所属支派中,指教主的口头命令和指示等,被认为是真主的言语,教徒们必须毫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否则会遭到真主的惩罚,该词使用范围极广,甚至教徒的生活事务(如结婚、丧葬、外出等)也须向教主禀报,只有取得口唤后,才可进行;4、穆勒师德指定继承人的遗嘱,有时是口头指定,有时用书面形式。中国回族伊斯兰教苏菲派则把它们都称为口唤。这在苏菲派是道统传承的至关重要的时期。没留口唤,易引起教权继承之争,导致教团分裂。

 

        伊玛尼:阿拉伯文Iman的音译,意为信仰。凡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就被称为有“伊玛尼”的人。也是伊斯兰教徒对安拉赐予穆罕默德的启示及其基本信条的确信和承认。伊玛尼由三部分组成,即信仰的内悟、表白和善行。中国伊斯兰教称之为“心间诚信、舌上诵念、身体遵行”,即指坚信伊斯兰教的基本信条,通过宗教礼仪,最后践之于日常行为。伊斯兰教认为,“伊玛尼”不仅表现在精神方面,在物质、伦理方面也都应该体现出来,念、礼、斋、课、朝等宗教功课属于“伊玛尼”,孝顺父母、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扶困济贫、节俭谦恭等都属于“伊玛尼”,远离奸罪、不做恶事、不吃禁物等也属于“伊玛尼”。因此,伊斯兰教的信仰涉及到一切方面,决定着穆斯林的思想行为以及伦理道德和日常生活。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伊玛尼”的内容,那他就不是穆斯林必备的基本条件。中国某些地区的穆斯林以伸出食指表示“伊玛尼”,即信仰唯一的真主。

 

        清真:中国通用汉语的穆斯林根据前人对伊斯兰教教义所作的解释而流传的称呼。原是汉语中一个普通的名词,曾先后用于各种场合或称谓。如用以称道观、道士、佛寺、犹太教会堂、天主教教士以及楼阁、词集、八股文集和幽静场所等等。大约在明代弘治、正德年间(1488-1521年)始为中国伊斯兰教徒广泛使用,而其它宗教则尽力避清真之说。自明代以来,中国伊斯兰教著作都以“清”、“真”二字来称其所信奉的唯一主宰—安拉。如“真乃独一”、“清净无染”、“至清至真”、“真主原有独尊,谓之清真”等等,该词遂为伊斯兰教所专用,并有“清真教”、“清真言”、“清真寺”等称呼。

 

        清真言:伊斯兰教信仰的核心。在宗教生活中,“清真言”的阿拉伯文说法是“开里麦·托依白”。它的内容是这样一句话:“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这句简单的清真言,极其深刻地阐明了伊斯兰教的信仰基础,因此可视其为伊斯兰教信仰的核心。作为一个虔诚的穆斯林,必须时时刻刻地放声以原文念诵它,用来表白和坚定自己的信仰。实际上,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不仅要口头诵读,还要内心诚信,否则不能称为穆斯林。对于想皈依伊斯兰教的人来讲,只要他当众念诵“清真言”,即可视为穆斯林。作为一个穆斯林,从幼儿时就要学会“清真言”,并以“清真言”伴随自己的一生。“清真言”是穆斯林见得最多,听得最多,念得最多的话。

 

        都阿:阿拉伯语DU’a的音译,意为“祈祷”。穆斯林礼拜时,主要就是做“都阿”。常见的“都阿”有以下几种:1、清真言:内容是“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2、作证言:内容是“我作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我作证,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3、太司迷耶:内容是“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4、求护词:“哎!主哇!求你为我们把天堂的门打开吧”等。过年过节,汉族都贴春联。而穆斯林家庭都在大门上贴“经字都阿”,内容绝非“招财进宝”、“吉庆有余”、“抬头见喜”之类,而是以表达穆斯林最基本的宗教信仰为主。现在,在公共场所,如清真饭店等,也都贴“经字都阿”,大体由对“安拉”的赞美,转为标志“清真”以志区别的饰物。

 

        色俩目:阿拉伯文Salam的译音,又译作“色兰”、“赛俩目”,原意为“和平”、“平安”。穆斯林相互祝安和问候用语。色俩目的全文是:“按色俩目阿来枯姆”,意为“主的安宁在你们上”;回答则说“我尔来枯姆色俩目”,意为“主的安宁也在你们上”。现在一般多译为“您好”。说色俩目的起源甚早,是阿拉伯人的传统。据传说,六大先知之一的易仆拉欣及其妻老年得一“圣子”,天使曾预先向他说色俩目,此后人们便仿此而行,见面时以说色俩目互致问候。到穆罕默德传教时期,说色俩目就已非常普遍,人们将说色俩目视为一种“圣行”。伊斯兰教认为,穆斯林之间说色俩目,既有利于团结友爱,又可以解除成见,家庭可以和睦,社会可以安定,宗教可以兴旺,国家可以强盛。因此,相互祝安以礼貌待人,成为伊斯兰教重要的伦理道德传统。伊斯兰教认为,说色俩目是庄严的事,必须恭敬为之。故有一些场合不宜说:1、别人在念诵《古兰经》时不宜打扰;2、在水房中赤体沐浴时不宜说;3、在厕所及其它污秽处也不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