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佛教协会召开四届十二次理事会

来源:     时间:2019-02-22 16:05:30     【字体:
 

    2019年2月22日,省佛教协会在长春般若寺召开四届十二次理事会。省宗教局副局长出席并讲话,省宗教局宗教一处处长王喜年以及处室工作人员,省佛协理事、驻会工作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省佛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海忠主持。

    宗教一处处长王喜年传达了全省宗教局长会议精神,就目前全省佛教工作状况,强调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法制化水平重要意义。并要求2019年继续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重点治理佛教商业化等重点、难点问题。

    会议作了2018年工作总结并部署了2019年工作任务,并先后研究通过了《吉林省佛教寺院接收出家弟子实施细则》、《吉林省佛教寺院受戒人员资格审定实施细则》、《吉林省佛教寺院对常住僧人管理实施细则》、《吉林省申领佛教教职人员证实施细则》、《吉林省佛教主要教职人员备案实施细则》。 

    最后,省宗教局副局长发表重要讲话,他对吉林省佛协2018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2019年的工作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他强调,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并树立大局意识,大局观念,各位理事要细化任务,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工作,维护宗教合法权益,引导佛教界做好各项工作。(供稿:省佛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