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宗厅建立对所属事业单位巡察工作机制

来源:     时间:2016-12-09 10:36:33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对河北省民宗厅所属事业单位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促进和保障厅属事业单位(全省性宗教团体)健康发展。河北省民宗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对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巡察工作职责、工作计划、范围和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并将巡察结果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挂钩。
       12月5日,河北省民宗厅由纪检组长李淑卿带队,对省基督教“两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巡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受理信访、调阅资料、列席会议、下沉走访、询问知情人、调查核实等方式,着重检查政策和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