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

来源:     时间:2020-12-02 14:00:54     【字体:
 

    新修订的《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修订通过。

    原《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于1997年12月由省人大常会会颁布实施,2004年6月进行了修改,2009年9月作了第一次修订。实施以来,有力推动了党的宗教政策在吉林省的全面贯彻落实,对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修订《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主要依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宗教事务局有关规章。本次修订对原《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作了全面修订,原《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9章52条,新修订的《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不分章节,共44条。保留了原《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有效的部分内容,上位法和规章有明确规定的不再重复,仅对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部分条款进行细化和补充。新修订的《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紧密结合我省宗教工作实际,充分体现时代特点,突出问题导向,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省宗教局将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全省宗教工作的重要任务,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新形势下我省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来源:吉林民族宗教 法规处张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