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伊斯兰教界掀起学习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热潮

来源:     时间:2017-10-23 08:53:58     【字体:
 

 

 

    根据中国伊协《关于学习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通知》要求,吉林省伊斯兰教协会及时向省内各市(州)伊斯兰教协会发出相应通知,对学习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部署,要求把学习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伊协、各地寺管会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条例》,营造了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在画廊报、壁报、微信等平台上发表了新《条例》内容,发表了学习宣传《条例》的解读文章等。各级伊协、清真寺都张贴、悬挂了宣传《条例》的标语。。

    各级伊协、各地寺管会和穆斯林群众通过学习座谈、办培训班、安排阿訇讲以加强清真寺法治化为主题的新卧尔兹等方式系统地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认为新修订的《条例》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多年来宗教工作中成熟的政策规定与工作经验,更具有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条例》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有关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反映了时代的要求,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更加符合我国伊斯兰教的实际情况。《条例》鲜明地提出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制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同时明确了宗教团体的职能,保障了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为宗教活动场所独立开展公益慈善等各项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更为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认识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宗教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将更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力,为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创造了条件。(省伊协 金树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