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
(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岐视的内容;
……
第七条 商标不使用下列文字、图形:
……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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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印刷宗教用品的,均按照国家有关宗教印刷品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未能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第十三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八条……
第十八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九条……
第十九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