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关于宗教的若干条款 之三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时间:2016-11-01 14:35:10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六条 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

  (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岐视的内容;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七条 商标不使用下列文字、图形:

  ……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

 

  • 《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印刷宗教用品的,均按照国家有关宗教印刷品管理的规定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未能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三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八条……

  第十八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九条……

  第十九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