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教义的核心是道和德。
道教以“道”名教,就是以道作为它的基本信仰,因此,道就是它的教义思想的核心。在道教的历史上出现过许多宗派,如:五斗米道、太平道、全真道、正一道和净明道等,各派经文或有差异,科仪方术各有侧重,但是信仰道,以道作为教义的核心却是共同的。
“德”也是先秦道家的重要概念。德和道相对应,组成道教教义的核心。《道教义枢·道德义》称“道德一体,而其二义,一而不一,二而不二”。
《老子》第五十一章称: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因此,一般认为,“德”是道之功,道之用,道之现。《太平经》一脉相承地认为“道者,天也,阳也,主生;德者,地也,阴也,主养”,“夫道兴者主生,万物悉生;德兴者主养,万物人民悉养,无冤结”,并且,以“德”和“刑”相对立,称“德者与生气同力”而“刑与杀气同力”;“德常与兴同处”而“刑与衰死气同处”。同时,《太平经》在社会观中将德“主养”的观念推衍为帝王之治,以德治为有助于帝王之治十法的第四法。《老子想尔注》则主张道德一体,认为“常德”就是“道德常在”,“玄德”就是天德,一直按道行事。《庄子·天地》篇称“至德者”要“存形穷生,立德明道”,因此,后世的道教徒也就以“明道立德”作为自己信仰的最基本的内容。
教义结构的四个要素——天道、地道、人道和鬼道。
天道:“天”在上古三代具有至高无上的意义,它有意志,有感觉,知人事,能赏罚。统治者不仅自命代天,也垄断着祭天的权利。道家把天说成是万物之一,不具人格,并且提出了最根本的存在是“道”,这无疑是对传统“天道观”的巨大冲击。但是,秦汉之间,祭天的传统宗教并未消失。道教继承了道家学说,抬出了自己的神灵系统和神学思想与祭天的传统宗教相对抗。因此,在某些外国学者眼里,这一天道观本身就包含着对正统的反叛意义。道教的天道思想,指的是以道来解释与天有关的内容,即:天的形成,天的构成和居于天中的神,等等。
地道:地在上古已受到人们的奉祀。道教继承了土地崇拜的习俗,并以“道”贯穿于地和与地有关的山川等中,形成了其教义的“地道”部分,包括:地的形成,地的方向和有关地貌的神灵,等等。
人道:先秦思想家都重视人,《尚书》称“惟人万物之灵”。但是,道家则将人的地位和作用,提到了与道、天、地平列的高度,称“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第二十五章)当然,道家思想家也看到了人的软弱和脆弱的一面,对于人类社会的不公平也持批评的态度,提出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以解决人和人类社会不公平的基本思想。道教继承道家的思想,提出了自己的“人道观”,即关于人的形成、人和自然的关系、人神关系等一系列具有中国宗教特色的教义。
鬼道:对于“鬼”的崇拜,早在三代时就已有之。《礼记·祭法》称:“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其万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左传》曾记载子产的话说,“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凭依于人,以为淫厉”。PF故鬼也有恶鬼和善鬼之分,并且已有驱鬼禳灾的祭仪。道教继承了古代关于鬼的观念和崇拜仪式,以“道”贯串其中,形成了“鬼道”,包括人死后归宿的设想,鬼的形成和分类,鬼和人的关系等内容。
教义四要素的结构关系道教的天道、地道、人道和鬼道等四个教义思想要素,贯串于道教的崇拜仪式、方术行为和社会行为的各个方面。天道、地道、人道和鬼道等四要素既是道和德的全面深入的展开,同时又处在密切联系之中。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一是体现在它们的相生相克,二也体现了它们之间的感应关系。
——摘自《道教词典》